這是最近由「漂亮家居 / 設計家圖庫」為我們所做的專訪,主題是大理石,希望能對大家在建材的選擇上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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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03 Mon 2010 14:26
設計師專訪-大自然的寶藏讓你家與眾不同╱大理石
- Apr 30 Fri 2010 11:58
順向坡當鄰居 專家提供趨吉避兇8原則
順向坡當鄰居 專家提供趨吉避兇8原則
北二高走山災變引發住宅區鄰近順向坡的安全疑慮; 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所長李錫堤「居住的智慧: 坡地災害的趨吉避兇」一文,提供山坡地地質災害的趨吉避兇 8 大原則。
其中一項被列為「大忌」的即為順向坡岩沖; 順向坡的岩層沖向其坡腳,一旦坡腳支撐力不足, 就會發生快速岩滑,衝毀房舍,是為大忌。
北二高七堵段 25 日發生順向坡崩塌嚴重災變, 住在坡地的民眾不免擔心住宅是否安全。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說明,目前列管 135處坡地集合住宅,有30處近順向坡, 民眾上網即可搜尋相關資訊。
但台灣地區人口密集,與山坡爭地的情況所在多有, 絕不僅限北部地區而已;山坡地住宅區的安全, 在北二高走山災變發生後,已成為許多民眾心中的疑慮。
國立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所長李錫堤今天下午接受中廣新聞網訪 問時,提供他研究網站裡「居住的智慧:坡地災害的趨吉避兇」 一文,其中提到山坡地地質災害的趨吉避兇 8 大原則,十分值得心有疑慮, 以及計劃購屋位置接近山坡地的民眾參考。這8大原則為:
- Dec 31 Thu 2009 11:04
1月1日後即可適用土增稅「一生一次」優惠稅率10%
財政部昨天(2009.12.30)表示,地主雖然可能在今年底以前訂約出售房地, 但只要「申報」土增稅的日期在明年1月1日以後, 即可適用一生一屋的優惠稅率10%。
(一)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 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
(二)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三)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
(四)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 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五)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 Dec 30 Wed 2009 12:38
老屋翻新可以改多大?-老屋改造大作戰
- Dec 04 Fri 2009 13:57
老屋「拉皮」補助最高800萬 明年1/10截止
內政部營建署明年編列3.9億元預算幫老建物「拉皮」。屋齡超過20年且位於重要發展區域,如重要道路、主要公共建設附近或都市更新區域內的公、私有建物,皆可申請拉皮補助,私有建築最高補助800萬元,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明年元月10日。
- Nov 20 Fri 2009 19:23
I0846::石牌全陽愛登堡林公館::恬靜舒適的幸福寓所
「漂亮家居」第107期(2010,ㄧ月號,P.208)
本案的屋主是透過我們日前服務過的業主介紹而找上我們的,因此對我們團隊有著高度的信任,而我們也從完工驗屋開始,一路從無到有,為屋主量身打造一個恬靜、舒適的家。
HOME Data
建築型式 電梯大樓
房屋狀況 新成屋
座落地點 台北市|石牌
居住成員 夫婦、二個女兒、一個兒子 共5人
坪 數 約39坪
空間格局 玄關、客廳、餐廳、廚房、主臥、客浴、主浴、更衣室、小孩房×2、書房
主要建材 鐵刀木、柚木、大理石、茶鏡、軟木建材、進口壁紙、烤漆玻璃、海島型木地板
參與設計 江榮裕、陳宜君、林香吟、李琦華
屋主一家本以宜蘭為根,但體諒到女主人的工作以及希望給小孩更好的求學環境,屋主於是決定在台北市買下這間住所,希望能夠在台北擁有第二個溫暖的家。
而經過跟屋主多次的溝通討論後,考量到女主人的生活習慣以及小孩的使用需求,居逸設計團隊決定以恬靜、舒適和機能完備作為設計重點,輔以量身打造的木工家具,創造樸實宜人的居家環境。
- Nov 20 Fri 2009 11:16
《建築家庭醫師十問----台北市社區建築師簡介》
建管處與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共同推動「台北市社區建築師」這項服務,每一屆的任期2年,本人從第一屆即開始加入服務至今(目前已是第4屆,這屆任期到民國101年12月),主要是建築法規繁瑣又艱澀,但建管處人手有限,與建築師公會一起合作,可以藉由建築師的專業,實地協助民眾釐清法條內容,並找出合法的解決之道。
社區建築師協助案件種類:
- Nov 04 Wed 2009 15:44
預售屋契約|明年5月起 建物公設分開計價
預售屋契約|99年5月起 建物公設分開計價
實施三十餘年的房屋預售制度確定要變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修改相關規定,明(99)年5月1日起,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分別列明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雨遮)及共有部分(樓梯、走廊等)面積及售價。
內政部民國90年9月3日公告「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作為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定契約的參考。但實施以來,因常發生主建物、附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未分別計價,及容許1%房屋面積誤差等爭議情形,內政部於96年1月研提修正草案,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議。而修正草案歷經2年半的審議,共召開21次會議討論,終於在今(98)年9月24日討論通過。
新制中有五大特點須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