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何土地使用分區分第一種、第二種.......第五種住宅區
在這種規範之下建築的形式或街廓有何差別呢?

「住一」通常都是高級住宅區…
尤其在高雄澄清湖一帶、還有台北天母、陽明山等
台中也有

是否意味著與自然環境結合都是第一種住宅區?
可否興建大飯店或休閒產業呢?

希望建築師或相關人士給予幫助

您好:

都市計畫之所以要劃定「土地使用分區」,主要是為了整合公共設施(道路、交通、公園、綠地、機關、學校等)與各區「土地使用強度」(容積率與建蔽率)之間的配套關係。也就是利用它來控制都市的區域發展,才能有目標地的達成一個都市均衡發展的結果。

由於地方自治的各地單行法規定不一,各縣市對於各種住宅區的「土地使用強度」規定仍稍有差異。以台北市為例,第一到第四種住宅區的建蔽率分別為:30%、35%、45%、50%,容積率分別為:60%、120or160or225%、225or300or400%、300or400%。(尚無第五種住宅區)

您現在可以想像,「住一」(我們業界俗稱)的私人土地,就算都被蓋滿,也都還有70%的法定空地(而且因為規定建築物退縮,因此庭院大都是朝外開放,而非包在建物中庭之內的),樓高也最低,再加上政府會在都市計畫與都市設計中,分配給「住一」相對較高比例的公共設施,如較寬的人行道、較多的小綠帶等等,讓行經該區的市民真的可以馬上感受到「低密度住宅區」的海闊天空,連相同寬度的都市計畫道路,在此區也會因為建物退縮、棟距較寬、綠帶較多而顯得路也特別寬,因此,當然該區的居住品質會比較好一些。

看看「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有關建蔽率容積率庭院等規定一覽表」,您就可以仔細比較比較各區差異。
http://www.udd.taipei.gov.tw/PLANWEB/FiRoger/Rule/4.htm

供您參考,希望對您的解惑有幫助,謝謝!

參考資料 多年建築實務經驗+本人部落格資料 ----【 江榮裕建築師 + 居逸室內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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