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建築法第八條規定建築物之主要構造,為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建築物室內裝修時不得任意破壞或變動主要構造,甚至造成建築物之破壞倒塌。
如必須更動建築物主要構造時,應委託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做結構分析檢討並做適當之補強措施。
參考資料:
多年裝修實務經驗+本人部落格資料 ----【 江榮裕建築師 + 居逸室內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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