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
故進行本案修復與再利用設計時,本案除歷史建築調查研究外,尚應輔以考古挖掘專業,期以開放式的歷史發展觀點,立基於嚴謹之挖掘調查研究,於設計中予以修復展示,並融入常民生活規劃設計於空間再利用機能,建立一開放式藝術創作、交流、展示空間,與鄰近相關設施,共同構成淡水藝術大街豐富多元的風貌。
★歷史分期
淡水為臺灣極富歷史色彩的城鎮,其開發歷史在日治時期結束前大略分為以下四期:
a. 西班牙、荷蘭時期
西班牙、荷蘭人在十七世紀先後以紅毛城做為據點, 並以淡水作為台灣進出口貨物的重要節點。
b. 漢人拓墾期
當時淡水河尚未淤積,現今中正路尚為河岸,以福佑宮為核心,往山丘腹地開墾,塑出了清水街及重建街等老街雛形在此時抵定。
c. 開港通商期
1864年,淡水躍升為總理全台關務的主要母港,台南、高雄以及基隆則為子港。
d. 日治時期
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後直至1945年,並從1929年開始「市區改正」計畫,將原本之大街再拓寬,平房拆除改建兩層樓高之磚屋,沿街作成牌樓立面並且修築下水道,成為今日可見之中正路,另外也在舊市街外為開闢新道路。
★展示場域分析
1.常態展示空間:
建物本身被展示的部分(屋架、地坪、外觀立面),即為常態展示部分,須由修復及再現的設計手法融入展示中,並藉由新舊交接的空間,營造出時代感,呈現基地文化價值,意識建築本身即為展示。
2.活動展示空間:
為增添基地與現代藝文的橋樑,運用部分空間將來可做其他現代藝文或交流文物的展覽使用,並使用弱界定手法,不刻意區隔常態展與活動展示的距離,讓參與民眾可以自己因展示內容的不同,進而理解其差異性。
★前棟-修復透視圖/修復模型
●修復透視圖
●修復模型
★後棟-再利用平面圖/修復透視圖/修復模型
●再利用平面圖
●修復透視圖
●修復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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